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6-12-30
根據《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上海市公安局關於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現通知如下🦵: 一、學校四個校區及周邊屬於上海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故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二、各單位應加強安全宣傳和教育☣️,要求物業和值班人員密切留意周邊情況🔜。 三、各單位師生和務工人員應嚴格遵守“上海市外環線以內禁運、禁存和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四、根據相關規定,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若在校內發現相關燃放煙花爆竹現象🧛🏿♂️,請撥打學校天辰平台值班電話:65642221、65642001及時報告。 特此通知。 天辰平台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