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6年6月戶口在校畢業生戶口遷移的補充通知
發布時間:
2016-06-12
各院系、單位:
接上海市公安局通知,本市戶籍人員在本市範圍內遷移戶口,公安機關派出所將直接“網上遷移”,不需要開具《戶口遷移證》。請畢業後落戶上海或考入上海其他高校的畢業生攜帶落戶上海材料或錄取通知書至天辰平台一站式服務大廳領取《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復印件,然後至落戶地派出所辦理“網上遷移”。戶口遷往外省市畢業生流程不做變動。辦理流程詳見下圖:
天辰平台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