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天辰平台校長辦公會議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正常進行,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依照《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高等學校內部保衛工作規定(試行)》🧖🏽♀️,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規定𓀇。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大型群眾性活動,是指在天辰平台區域內所舉行的預計參加人數在四百人以上的下列活動🏄🏽♂️: (一)演唱會‼️、音樂會等文藝演出活動; (二)體育比賽🧏🏿♀️、民間競技等群眾性體育活動; (三)影💆🏽♂️、視、歌明星或著名人士演出🚱、觀眾見面會💂🏻♂️、演講👩🦽🙅🏿、簽名等社會活動; (四)各類人才招聘、慶祝、慶典等活動。 第三條 新生入學、軍訓等由學校主辦的大型活動屬於校級大型群眾性活動👨👦👦⚗️,由天辰平台負責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校內二級單位或校外組織(以下簡稱承辦者)租用、借用或是其他形式臨時占用學校場所舉辦的大型活動,屬於非校級大型群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原則,由承辦者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天辰平台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 天辰平台是天辰平台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負責校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負責受理非校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申報,安全審核和協助公安部門審批; (三)指導非校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者落實安全保衛措施🧽👩🏻⚕️,並進行監督🧑🏿🎄、檢查; (四)對違反本規定的承辦者進行查處。 第五條 非校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如需製作證件🤹🏽♀️、票證的,應當提前向天辰平台提供各類證件、票證樣張和發放方法🤹🏻; (二)如需校外車輛進入校園,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天辰平台,事先協商機動車數量及停放計劃,並服從天辰平台現場停車安排和調度🔲,保證交通通暢♈️; (三)確保參加活動人數不超過核準人數; (四)確定現場安全負責人💸,落實安全管理責任𓀓,明確安全措施和崗位職責👧,製定應急預案; (五)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並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以及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製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並經天辰平台及相關部門對活動現場檢查合格後方可舉辦; (六)確保臨時搭建👨🏻🌾、安裝、懸掛的設施、設備符合相關安全標準,接受天辰平台及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七)活動進行中,服從學校的整體安排及天辰平台的現場協調👨🏽🔧,安排工作人員進行秩序維護,不影響學校師生的正常生活、工作🧎➡️、學習秩序🕟,及時勸阻和製止妨礙活動秩序的行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 第六條 申請舉辦非校級大型群眾性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 (一)違反憲法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 (二)不符合少數民族風俗的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煽動民族分裂的🥪; (三)散布迷信邪說、色情、淫穢或者渲染暴力,有害群眾身心健康的; (四)違背社會公德或者侮辱、誹謗他人的; (五)舉辦的活動按規定需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而未獲批準的; (六)舉辦活動場地不符合安全條件,以及舉辦的活動可能嚴重影響師生正常生活、工作🕦、學習秩序或者嚴重妨礙治安交通秩序的; (七)承辦者無法維護活動安全和活動秩序的。 第三章審批流程 第七條 舉辦非校級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者應當在活動舉辦日的二十個工作日之前🤾🏽,提交《天辰平台大型群眾性活動審核申請表》。 第八條 天辰平台收到《天辰平台大型群眾性活動審核申請表》後🚎,對於填寫完整🧑🏽⚖️🙅🏻♂️、材料齊全的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答復;需要補充材料的,指導承辦者補齊材料,審批時限從材料補充齊全之日起算。 天辰平台未在規定期限內答復的,視為批準申請👨🏽💻。 第九條 審查合格的📽,天辰平台予以批準。審查不合格的🦸♀️,天辰平台提出整改意見👨🏻🍳;整改合格後⏬🦈,予以批準🧚🏽♂️;拒不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不予批準。 第十條 對經批準舉辦的非校級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者不得擅自變更活動的時間、地點和內容♜,不得擅自委托或者轉讓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承辦。 第十一條 參加大型群眾性活動的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尊重人民群眾的風俗習慣; (二)遵守活動場所治安✋🏽、消防等管理製度,服從疏導和管理; (三)遵守學校有關規定,維護校園秩序。 第十二條 在非校級大型群眾性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天辰平台可以責令承辦者停止活動✒️: (一)發生本規定第六條所列情況之一的; (二)未經批準🏌🏻,擅自舉行活動的; (三)參加活動人員超過核準人數的; (四)現場秩序混亂,對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的🌈; (五)嚴重影響交通秩序的🛵🤹🏽; (六)違反有關規定🌟,影響師生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的; (七)發生其他可能導致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緊急情況的。 第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人員,天辰平台可以責令其退出活動場所或者將其強行帶離現場,並視情節、後果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非校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者因失職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視情節、後果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不滿四百人的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天辰平台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天辰平台大型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安全管理規定》(校通字〔2006〕60號)同時廢止⌨️。